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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四,他回国投案自首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周军民 汪彦)2月16日,农历正月初四,江苏南京禄口机场正沉浸在春运的繁忙之中。下午4点多钟,淮安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负责人罗明带着5名干警赶到了机场,他们是到机场来“领”人的,这个被“领”的人正是淮安市检察院历经三年工作最终成功劝返的滞留海外的受贿犯罪嫌疑人张某。

  张某原是江苏省某国有公司驻非洲某国办事处负责人,2000年张某所属公司与淮安某国有企业合作建设工程,张某在此期间收受了淮安国有企业领导所送的贿赂。2006年,闻悉淮安国有企业该领导因涉嫌受贿被淮安市检察院侦查后,张某便再也没敢回国。

  而自2007年1月发现张某受贿以及滞留海外的事实之日起,淮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便多次通过张某所在的国有公司负责人,与张某对话,向张某宣讲法律政策,晓以利害。2010年春节前,淮安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工作人员抓住春节这个传统佳节亲友团聚的机会,进一步加强对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劝返工作,再次与张某联系,希望其抛弃幻想,早日回国投案,以获得从轻处理。张某受到了触动,表示只要处理好国外工程上的事务,就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2010年2月15日,获悉张某乘坐的航班即将于16日午后抵达南京禄口机场后,淮安市检察院反贪局迅速行动起来。在检察长林伟明、分管副检察长葛志军亲自组织指挥下,办案组迅即成立。

  “多个人就多份力量。”本来计划回老家黑龙江探望因患病而开刀的母亲的青年侦查员邹威听到有案件要办,主动打电话给母亲推迟了回家的日期。侦查二处副处长王志明安顿好多病的妻子,立即赶到办案点值了新年办案的第一班……从分管副检察长葛志军、反贪局局长张洪海到普通干警,侦查一处、二处、综合处所有同志都按照要求,放弃了春节假期准时到位。

  2月1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张某抵达淮安市检察院办案警务区不到一小时,一盘热腾腾的饺子就端到他手头,而侦查人员一句“欢迎回家”,更让他激动不已,连声道歉说“回来太晚了”……在侦查人员关心和教育下,张某在较短的时间内,痛痛快快地交代完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月18日,淮安市检察院对张某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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