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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选举法修改将更好地实现平等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4日14:03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年度例会4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李肇星表示,选举法修改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进程,将更好地实现平等原则。

  李肇星在回答提问时说,中国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规定,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比例为8:1,这在一定意义上是不完全平等的。但在当时,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反映我国的现实生活,这是过渡到更为平等的选举所必需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很快,城乡人口结构比例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5年修改选举法时,将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比例修改为4:1,那是我国选举制度的一个重大进步。

  李肇星说,又经过了15年,现在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条件已经具备,因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以更好地实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相信这次选举法修改将扩大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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