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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京毅受贿案开庭 曾收受110万为国美并购铺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9日04:17  国际在线

  

郭京毅受贿案开庭曾收受110万为国美并购铺路

  郭京毅 资料图片

  本报讯 (记者朱燕)昨日,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巡视员郭京毅因涉嫌受贿,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据悉,郭京毅被控受贿800多万元,其中包括接受房产贿赂获利165万元。

  昨日,案件开庭的地点定在二中院第三法庭。

  上午9时许,郭京毅的两名辩护律师走进法庭,并准备了4、5本案卷材料。对于案情内容,他们谢绝透露。

  9时30分,身穿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7号”号服的郭京毅从囚车走下被直接带入暂看室。

  9时50分,正式开庭。进入法庭的人士称,郭京毅戴着眼镜,脸色略显平静,答话声音细小、不太干脆。

  据检方指控,郭京毅被控收受现金贿赂600多万元、房产贿赂165万元。

  据了解,2008年8月,郭京毅被“双规”,随后爆出窝案: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原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条法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已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获刑20个月)、原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综合司司长邹林等被牵出。

  郭京毅案件持续审理了一天,法院未有消息透露。

  ■ 背景

  检方指控“四宗罪”

  指控一:受贿为国美电器公司并购铺路

  检方认定: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为国美电器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人民币110万元。

  指控二:帮忙设立外资公司半价买别墅

  检方认定:首创集团的一家公司欲设立外资公司,时任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法司副司长的郭京毅受托促成此事。郭京毅从首创集团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公司半价购买别墅,获利123多万元,刘伟获利124多万元。

  指控三:共同受贿387万助某公司逃避检查

  检方认定:郭京毅与许满刚收受巨额贿赂人民币387多万元,其中包括人民币160万、美元25万、港币22万。

  指控四:受贿78万给律所介绍业务

  检方认定:张玉栋多年来以出钱给郭京毅买房、买车为名,分3次行贿郭京毅78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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