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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预收“豪宅税”点算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9日04: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可向开发商追讨或申请退税

  据钟先生介绍,自己2月份在季华六路某大型楼盘购买了一套一手房,面积为80多㎡,均价8300元/㎡,小区的容积率经过查询为2.0以上,符合禅城区财政局公布的2010年上半年禅城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的3项标准。

  禅城区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反馈称,如果钟先生反映情况属实,确实不应该收取3%的契税。钟先生可与开发商联系,如契税尚未上交可让开发商退还,如已上交则可凭完税证明到禅城区财政局申请退税。

  事件

  “我的房子明明符合普通住房的标准,为何开发商还是向我预收了3%的豪宅税?”本报上周四报道的《市区买房基本都要交“豪宅税”》见报后,有市民着急地致电询问,自己被开发商预收了这笔税,应该如何处理?

  接料记者:陈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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