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逃了十一年 被抓时还在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9日04: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高明一出纳因赌博挪用过百万公款 终获刑十三年

  本报讯 (记者李传智 通讯员张文芬、周泽鑫)公司出纳郭某因为赌博挪用百万公款,潜逃了十一年。十一年后,他还不改本性,公安将他抓获时,他还在江门一家麻将娱乐室内赌博。近日,高明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该名出纳有期徒刑十三年。

  经审理查明,在1997年至1998年1月期间,被告人郭某利用其担任高明某塑料集团公司下属高明塑料某厂、高明某塑胶公司出纳员的职务便利,先后挪用塑料某厂公款527228.97元及某塑胶公司公款731738.05元合共1258967.02元。赌博输完巨款后,他于1998年潜逃。

  2009年3月12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江门公安局的协助,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赤石附近一间麻将娱乐室内将郭某抓获归案,3月13日将其刑事拘留。归案后,郭某只退回赃款1279.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共1258967.02元归个人使用,判决被告人郭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