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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揽活“摩的”司机和乘客被撞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9日04:30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3月18日讯 (记者刘云)一名开“摩的”的司机喝了酒还揽活,不幸的是,他驾车送客时被一辆货车刮碰了一下,“摩的”司机和乘客双双不幸身亡。货车司机近日被历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近日,这起交通肇事案在历城区法院开庭,记者旁听了庭审的整个过程。2009年12月4日17时30分许,市民焦某帮姐姐搬完家后,开着自己的自卸货车回家,当他沿县道518线由北向南行至历城区仲宫镇张家庄大桥北头时,与对面来车会车,向右打方向。结果货车的右轮擦上了旁边一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的前轮。焦某立刻下车查看,当时摩托车司机与乘坐者躺在地上已没有了知觉。焦某吓坏了,赶忙跑到附近的小卖部里,这时他吓得都无法拨打报警电话,只好求小卖部店主帮他报警。

  交警接警赶到时,被撞的两人已不幸身亡。经查,被撞者是“摩的”司机张某和乘客,该“摩的”司机是酒后驾驶。交警部门认定焦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后,焦某投案自首。其家人多方筹集了11.5万元赔偿了受害者。

  经过历城区法院合议庭当场合议,法官对此案当庭判决。焦某交通肇事罪成立,因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判处焦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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