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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遇假货难逃一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9日05:42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 于勇澜

  初次贩毒的赵某从异地大量购置杜冷丁准备回哈贩卖获利,可“奸商”提供的却是千余支山寨杜冷丁,其中又含有少量海洛因等成分。经公安部检验以及道里区法院的法官多方工作,贩卖山寨杜冷丁的赵某最后被依法判刑。

  2009年6月,赵某与河南省濮阳市一个叫“小龙”的人达成购买杜冷丁的约定。通过网银,赵某将重金支付给“小龙”,随后“小龙”将标有“盐酸哌替啶”字样的安瓶溶液880支和标有“东阿营养注射液”字样的安瓶溶液200支送到濮阳市至哈尔滨市的长途客车上。6月24日17时许,赵某在哈市南岗区仪征路80路公交车终点站取货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鉴定,从赵某处扣缴的千余支安瓶溶液中均检出海洛因等多种成分,唯独未检出杜冷丁成分,也就是说赵某所购买的杜冷丁为假货。

  毒品含量直接影响到办案进程,办案机关将山寨杜冷丁送至公安部检验。公安部物证检验报告证实,在1#送检东阿营养注射液检材20支、2#盐酸哌替啶可疑针剂检材20支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其中1#检材中海洛因含量为0.053%,2#检材中海洛因含量为0.059%。

  道里区法院办案人员查阅了《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其中规定,要根据毒品混合物的不同情况予以分别处理,对于毒品中含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应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分别确定其毒品种类;对于刑法、司法解释等没有规定量刑数量标准的,有条件折算为海洛因的,折算成海洛因数量后适用刑罚。

  日前,道里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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