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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网上传了我的裸照(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9日06:01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很快,网络警察利用技术手段,找到了向网上发布照片的那台电脑,让小云万分吃惊的是,这台电脑就在她工作的影楼里,也就是说,那个阴险的人很可能就是她的同事。

  小云思来想去觉得不对劲,她和影楼的同事关系都还不错,而且他们也根本不可能碰到她的电脑。那么,那照片是怎么流传到单位的电脑里去的呢?而平日里关系很好的同事中,又是谁要这样羞辱她呢?

  小云突然想起,几个月前,她给一位顾客拍了一套照片,由于对方要得急,她只好加班加点地修这些片子,因为很晚了,她干脆就把单位的硬盘拿到了家里继续赶工。

  小云觉得,可能是自己不小心,把自己的照片传到了单位的硬盘,再存到了单位的电脑里,可是,谁会把它们传到网上呢?

  小云想了很长时间,觉得这件事应该就是孙哲干的。孙哲是影楼里的另一个摄影师。同行是冤家,小云和孙哲经常为了争顾客,明里暗里地较劲,矛盾也就越积越深。而就在照片被传到网上的一个月前,小云和孙哲还在影楼里大吵了一架。孙哲当时特别生气,指着她鼻子说:“你等着!”

  小云认为,照片应该就是孙哲为了报复她而传到网上的。根据警方的调查显示,照片是在晚上11点多上传的。小云说那时候,能出入工作室的只有她,孙哲,和另外一个出差的人,所以孙哲的嫌疑最大。

  对此,孙哲却说:“我们的电脑都没有密码,任何人都可以上,再说了,我有什么事的话,那警察不早来找我了?”

  尽管孙哲矢口否认他上传了小云的照片,不过,小云和小伟想要找出始作俑者的态度却是很坚决。小伟认为,这件事给他和妻子以及家庭带来太大的伤害。

  随后,小云夫妇以孙哲犯侮辱罪为由,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然而不久,他们收到了一纸通知:根据《刑事诉讼法》,这次发布照片的行为不构成侮辱罪,不予立案!这个结果让夫妇俩无法理解,他们咨询了法律专家。

  据专家介绍,从本案来看,这种侮辱行为影响已经很大了,已经构成了侮辱罪,公安机关不立案,并不是因为情节轻微与否,而只是因为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应该由被害人自己到法院进行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刑法不予处理。

  如今,为了追查真相,小云辞掉了影楼的工作,将孙哲、影楼和那个网站同时列为了被告。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据重庆卫视报道 本报记者艾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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