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次火灾造成的环境污染,有环保专家直言,厂方在大火未灭之前,就急急向媒体宣布“对环境污染不大”显然不太合适。对于此次大火对周边环境及居民造成的危害有多大,应由环保部门经慎重评估后向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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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火 绝非孤例
●2004年7月23日,广石化总厂位于广州开发区下元新村附近的一条输油管道漏油,8吨汽油流入水沟后自燃,上千村民紧急疏散,未造成伤亡。
●2004年8月12日,广石化位于广深公路黄埔油库路段的一处油管发生液态苯泄漏,大量黑色不明液体流入周边河涌,20辆消防车投入抢险,附近居民紧急疏散,未造成伤亡。
●2005年8月18日,广石化总厂一生产区,工作人员发现压力表引出阀有渗漏,更换时阀门接口突然泄漏出大量温度高达300℃的重油,接触空气后自燃,引起火灾。
●2007年1月16日,广石化一污水处理罐发生爆炸,造成一死一伤,罐内450立方米含油污水泄漏,幸未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