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网络实名制:是灵丹妙药还是因噎废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0日02:22  红网-潇湘晨报

  ?

  动机

  编辑

  据重庆相关负责人透露,为构筑网络防控网络,警方将启动网络实名制,QQ群、微博客、手机短信等,也将被纳入监管范围。

  有人惊呼:网络实名制终于来了!但实际上在去年,杭州市就立法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发帖、写博、网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杭州由此成为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城市。

  “网络实名制”这个词语从出现开始,就争议声不断。那么它究竟是遏制网络暴力和不良信息的灵丹妙药,还是对公民自由表达权的一种干涉?据新华社、《重庆晚报》报道

  缘起 重庆警方将启动网络实名制

  18日,重庆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为构筑网络防控网络,警方将启动网络实名制,QQ群也将被纳入监管范围。

  “警方将构筑信息网络防控网。”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刘光磊称,目前,重庆市有600万网民,每2人就有一部手机,面对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必须采取虚实结合的方式加强管理和引导。按照年初部署,重庆市警方将出台网络管理相关法规,明确网络运营企业和网民的责任,逐步启动网络实名制,市民QQ群、微博客、手机短信等,都将被纳入警方监管范围。

  实施难点

  真实身份无规可查

  除了“干涉公民自由表达权”的忧虑外,网络实名制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实际操作难度很大。

  2009年,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从当年5月1日起,发帖、写博、网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杭州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地方立法实施“网络实名制”的城市。但社会各界争议不断,当地多家网站称执行困难。

  新华社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杭州网的论坛,点击注册后所显示的必填信息中,全然没有身份证明的踪影。记者注册了一个账号,10秒钟左右搞定,就可以自由发帖了。

  多个当地网站论坛客服人员当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所在的网站还没有要求注册用户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准确核实网民信息,很难做到。”杭州当地一家网站的负责人表示,是让网民来我们网站当面验证,还是在注册时要求网民真实填写相关信息?还没有细化的规定。

  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李立律师提出,法律规章贵在“明确”,而杭州这项“新规”,有不少概念诸如“恶意”“人身攻击”“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能危害”等,并没有相对明细的界定,就等于给相关行政部门极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这不符合现代法治约束政府权力的精神。

  还有专家指出,散布谣言、影射他人、人身攻击等条款,在实际操作时也有难度,比如部分失实的传言算不算谣言?如何保证执法部门的判断公允?判断“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要不要经过公开讨论和辩论?最终由哪个部门来裁定?关于“诽谤”的标准是什么?涉及官员丑闻包括贪腐案件,也算个人隐私吗?等等。

  赞同方 推行实名制可防范“网络暴力”

  今年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建议,在互联网日益发展的今天,为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防范“网络暴力”,可考虑推行实名制。

  全国政协委员王东林说,网络实名制有利于减少社会诈骗、谣言诽谤的发生,对保护网民民事权利有利。网络上一度出现的“艾滋女事件”“翁帆怀孕”“白岩松自杀”等谣言传播,更让净化网络舆论环境的呼声愈加强烈。“实名制显然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谣言诽谤和诈骗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顾晓松认为,应当实行网络实名制,防止一些网民很随意地发布不真实的信息。实名制有两个层次,一是登录网络时必须有真实的用户、IP地址等,用技术手段来保障用户不能以虚假的身份进行假冒,这是保障安全有序上网的措施。第二个层次,当用户登录后,在论坛上发帖、跟帖等网络活动,则不必用真实的姓名,可以用网名、IP地址等形式加以显示。

  全国人大代表刘玲认为,她赞成网络反腐,周久耕案便是网络反腐的重要体现。但网络具有开放性和隐蔽性的特点,若不加以管理,容易造成人身攻击甚至“网络暴力”。因此,应该出台一部针对网络的专门法律。

  反对方 将收缩公民诉求表达的渠道

  但网民和众多专家学者对此表示反对,他们认为,“网络实名制”将会“收缩”公民诉求表达的渠道。

  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杨建华说:“互联网之所以成为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源自于网络发帖举报的匿名性和放大效应,这既能保护举报人的安全,也可以避免石沉大海。”

  杨建华认为,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如何拓宽和畅通网民诉求渠道,要总结引导网民合理、有序地发表言论的经验,并非所有网民都是“愤青”,没必要“一棍子”打死。

  “要保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护网络说话者权益。互联网是疏导社会矛盾的有效‘排气阀’,而‘网络实名制’将堵塞这个‘排气阀’。”浙江大学传媒和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邵志择认为,不能因为网络言论存在一些问题而“因噎废食”。

  邵志择认为,网民发表的意见,也有一些谣言、语言暴力等问题,但毕竟是极少一部分,如果为防范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而让全体网民“收缩空间”,这样做会不会“矫枉过正”呢?

  有媒体认为,对于互联网的管理,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有利于拓宽公民诉求渠道;二是有利于促进积极有效的网络监督;三是有利于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杨吉说:“难道我们只有通过实行实名制,才能营造健康良好的网络环境?从目前情况看,凭有关部门的技术手段,没实行网络实名,一些利用互联网犯罪的人不是也被‘揪’出来了吗?”

  制图/刘楠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