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景永利 丁玉光 实习生 王迎节)88朵玫瑰娇艳欲滴,收到鲜花那一刻,河南学生周某却突然倒在了血泊中。她被分手不久、手捧鲜花的男友捅了30多刀。昨日,因犯故意杀人罪,安徽籍男子林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新乡被注射执行死刑。
2008年10月22日,林明购买了88朵玫瑰。当天晚上,他将周某骗出学校,并送上鲜花,但玫瑰没有改变分手的结果。
出校门后,周某拦了一辆出租车让林明走,就在周某转身去开车门时,林明突然从包里掏出水果刀,从周某身后搂住了她的脖子,刺了一刀,接着,林明持刀朝周某颈部、面部等处猛刺30多刀,致周某当场死亡。
这起“玫瑰血案”引起全国震惊。作案后,林明没有离开现场,被民警当场抓获。
“她一直是我深爱的女人,我得不到她,别人也不能得到。”林明在供述中曾这样说。
去年11月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二审判决,认为林明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