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中央政法委机关:出台办法明确6项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0日13:10  法制日报

  法制网北京3月19日讯 记者袁定波 3月17日,中央政法委机关党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研究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的措施。这也是中央政法委机关贯彻落实中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举办的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

  据介绍,近年来,中央政法委机关党委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推动政法综治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在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推动政法综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据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机关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央政法委机关成立了由副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王其江任组长的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办〈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实施办法》,建立了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了建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6项工作机制,机关要建立联席会制度,定期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书目,办好《内部学习交流》简报,组织专题学习辅导报告。党员干部要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同时,要把党员干部对理论学习的认识和态度,学习任务是否完成,质量效果如何,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情况作为考察考核的重点,建立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档案;把述学评学考学结果作为考核机关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列入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抓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提出要突出机关自身特色,明确不同阶段学习重点,确保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到实处。

  实施办法提出,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组织党员学习的职责。机关党委要充分发挥牵头负责作用,切实加大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力度。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的职责,提出相应的学习目标、要求和措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党委要把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的情况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条件。

  实施办法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带头学得深一些,掌握的理论知识更丰富一些,努力在理论武装、成果转化、推动工作等方面为机关党员干部作出表率,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机关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