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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次听庭评议催生公诉品牌

  “在刚刚结束的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徐承义评价检察工作时一连用了三个‘好’:检察院公诉人的形象好、庭审效果好、社会反响好!”近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检察长张蓉接受记者采访时坦率地说,获得如此好评,得益于该院多年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自2006年5月担任检察长以来,张蓉就提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的思路,并督促抓落实。2008年,该院还制定实施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意见》和《公诉考核庭实施办法》,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诉考核、现场监督执法办案,作为一项硬性要求。

  “起初,有的干警不理解,认为检察机关本身就是法律监督机关,没必要让‘外人’指指点点,还有人认为这不过是一种监督形式。”张蓉说,实际上,对于每次庭审,代表和委员都不留情面地找出问题,比如公诉人没有说普通话、公诉词的逻辑性不强,等等。“也正是这些代表和委员的认真监督,才让我们的干警看到了差距。”张蓉感慨地说,自从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以来,该院干警在庭前准备、公诉语言、答辩技巧等方面有了很大改变。目前,该院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考核17次,而公诉工作已成为该院的特色品牌。张蓉自豪地说,近年来,该院公诉科7名干警中有3人获“泰州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在2008年和2009年泰州市检察机关公诉考核庭评比中,该院均蝉联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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