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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竟称借款担保不过是做样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6日07:12  法制日报

  高发原因

  法制日报记者 丁国锋 法制日报通讯员 王刚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何以屡屡出现今天,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详细分析。

  分管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韦炜说,中小型、外向型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大,产品价格回落、对外销售不畅致产品积压等因素使得资金链紧张。加之部分中小企业在融资初期,对于投资项目过于自信,且有着较高预期,从而对于融资的高息贷款无多顾虑。

  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同质化、重复化严重,企业的利润大幅缩减,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亏损,致使还款能力减弱引发纠纷。

  盲目消费放贷不严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消费优惠政策,社会上出现购车热、买房潮,很多家庭超过自身能力盲目负债跟进,致使出现无法按时偿还贷款的现象。

  该院商事审判庭庭长王三男说:“金融机构贷前审查不严,重借款合同、违约利息、书面担保合同等形式审查,轻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还贷能力等实质审查,从而草率放贷。债务人之间互相担保,贷后监督不力,缺少跟踪调查,对转移贷款用途等风险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王三男说,这些都是导致借款纠纷高发的原因。

   失信成本过低

  “正处于转型期的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现有法律对契约关系的维护、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够,失信成本过低,失信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和经济制裁,致使恶意欠债现象时有发生。”相城法院法官施磊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担保意识不强也是造成金融借款纠纷高发的原因之一。很多担保人法律知识匮乏,误认为担保只是“走过场、做样子”,不承担法律责任,更不清楚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的区别,便轻易签订担保合同,事后也不尽监督义务。从而,在银行追索担保责任时,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法制日报苏州4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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