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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工程”为幌子骗取资金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9日15:31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实习生 魏荣华)一名谎称负责基建工作的“上校军官”,两年时间以发包“亿元工程”为幌子,竟骗取15家工程队的299万余元资金。后来,他在一家分包单位考察期间,因脖颈上戴着80余克的金项链,酒席上划拳时还亮出满是刺青的胳膊,令承包人疑窦丛生并报警。驱车返兰途中,“工程总承包人”张廷军,以及“上校”王鹏、“中校”邵群华悉数被抓。4月8日,记者从兰州中院获悉,3人因犯合同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刑罚,并被判处1万元到5000元不等的罚金。一审宣判后,张、王二人提出上诉。

  年过半百的河南洛阳男子王鹏,早在1976年就因犯流氓罪被判入狱服刑7年。1985年6月,重获自由不久的他再次因犯抢劫罪入狱服刑6年。出狱后,闯荡社会的王鹏结识了比他小14岁的陕西女子邵群华,两人“夫唱妇随”以包工程为生。2006年8月,王鹏夫妇俩伪造军官证,分别以某军事基地基建处处长“王召”和该基地财务处副处长“刘玲”自居,开始了招摇撞骗的“发包工程”生涯。两人与甘肃“奥博佳恒”建筑工程公司股东张廷军相识后,即与时任该公司董事长的闫某签订了一项造价高达亿元的土方工程总承包合同。很快,闫某发现其中有诈。但张廷军非但不对两人身份和工程的真实性予以核查,反而将合同标示的土方量和工程造价大刀阔斧地修改成了“2.8亿元”,进而将施工方修改为与“奥博佳恒”公司仅一字之差的“奥博佳桓”公司,并自任法定代表人。随后,该公司又炮制出一系列“货真价实”的工程分包合同书、施工进场保证金函以及通行证、现场施工工作证、缴款收据等文件。从2007年3月至次年3月,先后骗取15名来自陕西、青海、内蒙古、河南的农民工施工队保证金和各项办证费用299.49万元。其间,3人云游各地继续行骗,他们还约来其他熟人扮演高级军官,在不同场合轮番上演着“考察业绩、监督包工方”的剧情。2008年3月24日,当3人来到呼和浩特市“考察”时,“王召上校”和“刘玲中校”的言谈举止令对方疑窦重重,骗局随之被揭穿。3人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抓获,有孕在身的邵群华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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