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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梦死洗脸死冲凉死,总有一款适合你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4日00:08  红网

  近日,有3人向记者反映说,2008年3月,气温很低的情况下,学员穆大民在开封市劳教所被强行冲冷水,导致脑血管破裂,在送往医院后死亡。事发两年来,外界对此事一直不知情。网友戏称“冲凉死”。(《潇湘晨报》4月13日)

  “躲猫猫”、“心源性猝死”、“鞋带自杀”、“喝水死”、“掉床死”、“摔跤死”,乃至于前不久,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洗脸”死在该县看守所,看守所离奇死亡事件,估计都能拍一个系列剧了,看守所已由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变成了人人闻之恐惧的“死亡之谷”,看守所这个“百慕大三角”到底隐藏着多少秘密?我想公众对此也都审美疲劳了。

  民众对“看守所系列剧”之所以审美疲劳了,大抵在于此类事件难有新意落入俗套的剧情,首先是家属获悉看守所的亲人突然莫名其妙死亡,然后是看到尸体后的质疑,再到媒体曝光后,相关部门不太高明乃至于弱智的解释,其中,颇为引人注目的便是,死者家属与相关部门的尸体争夺战,其中不乏特警的出场使悬疑片,上演为反恐片。

  不管如何,看守所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频繁,不仅引起了公众的不满,而且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高检和公安部也对此进行了联合发文,但是,效果却不大,洗脸死后,冲凉死就来这种逻辑似乎成为了必然,但是,这种必然背后,却有一丝不同应当引起重视。

  那就是,洗脸死后,不到一日,死者家属便迅速将尸体火化,与冲凉死后,为何两年才爆出,而且爆料的是看守所的学员,而非直系亲属?难不成,死者的家属已经“被和谐”了?

  众所周知,要想解决我国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频发的现象,那么必须能对违法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加以惩处,杀一儆百,况且,高检和公安部要严打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也必须要有家属的举报,和尸体作为证据!没有尸体,没有尸检报告,很多案件根本就无法查清,相关责任人有无法查办,那么,看守所非正常死亡系列剧就会像韩剧一样永无止境的上演下去!

  看守所非正常死亡并不是民事事件,不仅不能私了,而且还应当严办,那么,保护死亡家属的合法权益,而不使之成为权力下的附庸,就成为我们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另外,对于存疑的尸体更应当设定保护期限,任何人不能将其作为获取私利的手段。

稿源:红网 作者:刘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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