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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案不可复制

  □曹林(资深评论员)

  广东省检察院公布了全省检察反贪部门2009年度“十大精品案件”,其中包括原英德市教育局长赖来新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校服供应商、建筑商贿款60余万元一案。该案上榜理由是:赖来新落网后,近百位涉案校长迫于压力纷纷投案自首(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08版)。

  从评为“精品案件”看得出来,当地反贪部门对“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很自得,“近百校长自首”的盛况似乎充分彰显了反腐所产生的威慑力,提振了公众的反腐信心,展示了反腐政绩。不过我还是想对此泼一盆冷水,不必沉浸于“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的政绩幻觉中沾沾自喜,这实在是一个不可复制的个案,也暴露着反腐中的许多问题。

  产生“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的效果,跟这起案件本身有很大关系。这是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窝串案,这类窝案串案的一大特点就是,要么不暴露,要暴露就是一大窝一连串。即使这些校长不自首,反贪部门也能迅速从落网的教育局长顺藤摸瓜查到这些人身

  上。自首并非反腐产生了多大的震撼和威慑,实在是火就要烧到自己屁股上不自首不行了。

  不仅是窝案串案,另一个特殊情况是,首先落马的是处于腐败案塔尖、作为主犯的教育局长——擒贼先擒王,窝串案另一特点是,只要捉住了作为窝串源头的主犯、职位最高的官员,线下一连串的涉案者的心理防线很快会崩溃。因为他们预期到,被抓的上级肯定会把自己交代和揭发出来的,保护伞没有了,不能再心存任何侥幸。

  所以,千万别把“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误读为一种反腐威慑力,而是特殊个案中形势所逼和利益权衡的结果。有网友的跟帖很有意思:一个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不算什么;如果是一个校长被抓,数名局长自首,这才是真正的反腐威慑。

  给“局长被抓近百校长自首”泼冷水,是想提醒有关部门别将此误读成什么反腐威慑力,真正能让贪官产生威慑的,不是一两个官员的偶然落马,而是看能不能在制度上扼住腐败的命脉,真正让贪官感觉到“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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