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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峰期社会车辆可走公交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2日06:34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曹颖 通讯员杨静报道 5月17日起,交警部门将调整全市公交车道的使用时间和适用范围。除华强北、梅观路外,公交车专用道禁行社会车辆行驶的时间为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也就是说,工作日的平峰期和节假日、双休日,社会车辆都可以使用公交车专用道。

  据市交警局交通管理处处长刘晓定介绍,从1998年起交警局开始在深圳道路上公交专用道,至目前为止,全市30条道路上共有公交专用道99.78公里。最初设置的公交专用道全天仅供线路公交车行驶。为合理利用道路资源,自2008年8月份起,交警局根据公交线路投放的运力和运营时间,将公交专用道的使用时间调整为每天7时至20时。为了进一步科学合理地安排道路资源,提高路网通行能力,交警局将从2010年5月17日起,对公专用道的使用时间和使用范围进行调整。

  而梅观路公交车道的使用时间保持不变,即工作日每天上午7时至9时禁行社会车辆;华强北路(深南中路至红荔路段)同样按原来的交通组织施行,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16时至20时,节假日及双休日每天每天12时至20时,禁止除线路公交车辆和载客出租小汽车以外的机动车通行。

  此外,交警部门对公交专用道的使用范围进行调整,除线路公交车辆外,20座(含20座)以上大型客车也可以使用公交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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