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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保护“毒工厂”, 唱的哪一出?

  河南省封丘县黄河化工有限工司2008年年底被勒令停产,然而自今年3月起又开始违法生产甲醇。5月7日,封丘县政府下发红头文件,组建领导小组为该工厂正常生产“保驾护航”。一名县政府干部表示县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真实用意是“防止老百姓告状”。(5月11日《中国青年报》)

  县政府为污染企业“保驾护航”?看着有点逗,但确乎是事实。不曾想,“红头文件”还有如此“妙用”!且不说其后果之恶,此举本身恰当与否就很待商榷。动用公权,理应基于公共利益。而在封丘,为救活一家公司,竟不惜牺牲民众健康与安居,着实让人惊骇。非但如此,此等恶政还颇具系统性,竟以进驻工作组的方式防止告状。

  地方政府“偏爱”资方,从来不是新鲜事,甚至正成为某种常态。正因为此,在很多地方,高污染企业多活得很滋润:政府给予资金、税收等一系列政策优惠不说,环保部门也往往选择性“失察”。置于如此大背景下,封丘县的“红头文件”想必会褪去不少“雷人色彩”——无非是将一种既有政策偏好,放大到无以复加之地步嘛。

  只是,从前的故事都很低调,也没见哪家政府如此大张旗鼓力挺一家“毒工厂”。而今,封丘县的领导班子颇有“勇气”,不仅置上级禁令于不顾,更是公然违逆民意。肆无忌惮到如此地步,确实让人惊诧。究其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一方面,民众维权路径闭塞。封丘县环保与司法部门甚是“识趣”,自觉“屏蔽”了种种投诉与举报。无奈上访吧,那里还有“专门领导小组”候着呢!另一方面,上级监管疲软。虽然“黄河公司”几次上了“黑名单”,且被勒令停产,但“跨级治污”终究执行力有限,未必对基层职能者有现实约束力。

  为祸一方的黄河化工,屡屡得到政府的明帮暗助,这其中到底掺杂着怎样的“公关与游说”,公众不便忖度。明白无误的是,高污染企业从来没有让人偏爱的理由。如果施政者一直对其“护短”,那就只能归之为公职伦理与行政智慧的一同沦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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