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韩根南)家住本市普善路的8岁小女孩莉莉,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麻疹疫苗后,出现嗜睡、多动、行走不稳等症状,其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诉至法院,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赔偿医疗费2.7万元。昨天,闸北区法院判决对此诉求不予支持。
2005年4月22日,小莉莉至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麻疹疫苗,4月29日因嗜睡、多动、行走不稳等症状,被其父母领至解放军第八五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病毒性脑炎。5月9日又转至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炎、肝豆状核变性待排。6月24日再次至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播散性脑炎。
此后,小莉莉的父母向区和市接种反应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结论均为小莉莉的病毒性脑炎与接种麻疹疫苗无因果关系。
今年3月,小莉莉的父母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2.7万元。
法院认为,市、区两级预防接种反应鉴定委员会先后对原告接种麻疹疫苗后的不良反应进行了鉴定,明确原告现有病状与接种麻疹疫苗之间并无因果关系,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