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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严打非法占用买卖集体土地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2日15:25  南海网

  南海网5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 通讯员胡庆魁 陈明孝)针对当前城镇村土地违法违规现象上升的趋势,三亚市人民政府5月10日发布通告,严厉打击非法占用买卖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这是南海网记者11日从海南省纪委获悉的。

  通告明确指出,凡下列情形均属违法违规占用集体土地行为:未经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通过承租、承包、联营、合作等以租代征方式使用集体农用地从事非农业建设行为;未经合法批准,通过买卖、租赁、联营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未经合法批准,以“建设新农村”、“建设文明生态村”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行为;以兴建农庄、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为由,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从事非农建设的行为;擅自使用宅基地及集体土地以联营合作等名义建设“小产权房”行为;私自转让、倒卖宅基地的行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私分宅基地的行为。

  通告明确指出,对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非法获得五十万元以上的,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并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通告强调,党员、村干部、国家干部参与非法占用、买卖集体土地等土地违法行为的,将按照党纪、政纪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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