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5月12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为逃避检查,先后多次通过物流的方式从广州托运42.9万余元的假烟至湖南醴陵市进行销售。5月12日,笔者从醴陵市检察院获悉,参与贩卖假烟的江成焕、李炳莹先后被该院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现年26岁的江成焕,福建诏安县人。2007年起开始在广州贩卖假烟,当年12月,家住湖南醴陵市白兔潭镇的李炳莹,因在家开杂货店生意不好做,经在广州打工的一亲戚牵线与江成焕相识后,并商定一起贩卖假烟。约定以低价从江成焕处购得盖白沙、软白沙等十个品种的假伪劣卷烟,由江某以物流的方式发运至醴陵,李某取货后将其存放在白兔潭镇上事先租好的一民房屋,再由其联系买主在事先约定价格基础上按每条加收2.5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白兔潭镇境内10余家杂货店。截止2010年1月,共销售各类假烟42.9万余元。江某获利2万余元,李某获利4万余元。
2010年1月8日,经群众举报,李炳莹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于1月22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于4月21日将江成焕抓获归案。
稿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