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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下降是分配不公的“怪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00:31  红网

  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新京报》5月12日)

  事实上,90年代以来的资源配置趋势是由扩散向重新积聚转变的。根据我国所采用的GDP算法,被纳入GDP内容的包括劳动者报酬、产税净额、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GDP总值在增长,最广大的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却连年下降,那就意味着社会财富在向少数非劳动力者方面积聚,贫富差距的也就因此而逐渐拉大。而其中产业净税和营业盈余的财富积累从一定角度上更是加大了劳动者的负担,以及存在少数的变相掠夺现象。

  单从这一现象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我国居民的劳动收入跟不上GDP发展的步调,反而出现严重脱节的的情况。那么这是否可以理解为我国居民的劳动拖了GDP发展的后退?显然这是强加于不公平之上的对事实的恶意扭曲。GDP总值每年都在高速增长,而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者反而被孤立在被遗忘的角落,诞生这一“怪胎”的“母体”可以归结到社会初次分配的不公。

  这一不公平现象,首先表现在劳动者劳动力付出越来越多,但回报不能得到相应的满足。调查显示,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多于《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的占89.8%,而工资涨幅严重滞后(详见《新京报》),那么他们所创造的社会财富,也就更多的融入了GDP的其他成分之中。第二,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无形之中贬值了劳动力。当劳动者不能掌握主动权的时候,那么其劳动所得报酬的公平性也就成了被动,一个不能对自己的价值掌握主动权的群体,岂能让自己站在主体的位置上?第三,劳动者的正当权益被侵犯。诸如民工工资被拖欠甚至遭到剥削的事件早已屡见不鲜,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无意之中也导致了其进入了更加弱势恶性循环状态。

  在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占主导地位的现状下,让劳动者获得更多报酬只是一个构建在理想之上的“乌托邦”,期待通过努力工作、加班改善这一现象也就成了望梅止渴。此时解决社会的分配不公问题和当前劳资关系的诸多矛盾,也就显得尤其必要了。

稿源:红网 作者:姜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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