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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亩苗圃种在“纸”上

  “刷新城市的高度!”是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的“推介词”。2007年12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以卫星通信广播、卫星导航、卫星遥感等产业为主的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航天基地)开始筹建,航天基地成为西安市民引以为傲的一个项目,地处偏僻的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所辖十几个村子,基本上都成了航天基地的征地对象。

  时隔一年半,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收到一份举报信,反映高望堆村村干部在航天基地建设中有私分土地补偿款的情况。信只有短短200多个字,但引起了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反贪干警的重视。

  人家解释很“合理”

  举报信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干警的注意:2008年5月航天基地在拓宽韦大路需占用高望堆村原修建的水泥道路,给了该村一笔道路施工赔偿款,举报人反映的就是这笔钱被村主要领导分了。

  这份举报信也曾寄往有关部门,听到“风声”后,时任高望堆村党支部书记的陈全民,悄悄向村委会出纳交回10万元钱,说是村委会主任李为正于2008年8月的一天给的,“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名目的钱,现觉得不妥,交还组织。”并让出纳打了张收条,落款提前到2008年9月。

  2009年6月27日,检察官前往韦曲街办财务中心查账。

  该村账面显示,2008年5月,西安国土资源局航天科技产业基地分局(简称航天基地土地局)通过韦曲街办给付高望堆村道路施工赔偿费65万元,其中32万元作为道路施工赔偿款已入该村村账,33万元以地面附着物赔偿的名义由韦曲街办代管的村上账户打给了村民田某,理由是航天基地征地毁了田某一座占地10亩的苗圃。

  32万元那笔赔偿款已进村账应该没啥问题。要有问题就应该出在那笔33万元的地面附着物赔偿款上。

  既然村党支部书记陈全民已很“觉悟”地向组织交还了10万元,检察官就决定先“请”陈全民到检察院,陈全民承认李为正给过他10万块钱,但自己“事隔不到一个月钱又交公了”。

  检察官又很快调查了解到:村民田某根本就没有什么苗圃,也从来没领到过33万元赔偿款。此时被传讯到案的李为正开口就爽快承认:他知道田某没有苗圃,只是借这个由头把钱领出来。可领出来的33万元钱自己一分也没有动,交了2006年修村水泥路沿的工程款了,2008年7月钱领回来后他就交给道沿施工承包人李某了。他还“坦诚”地解释了原因。“2006年1月我和新一届村委会班子上任时就向全村村民保证,要把村道修成水泥路并不收村民一分钱,我想办法在外面弄钱,而这33万元就是我变相弄来要给施工队的工程款。”

  李某被接到检察院接受询问。李某说,2008年7月5日李为正确实一次给他了33万元工程款,他还写了收条。

  李为正的解释嘴对嘴眼对眼。

  联手“做局”现原形

  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没有轻率下结论,而是组织力量查清33万元从田某户头取出的名细。他们从陕西信合某信用社查出,取款人是李为正和他的爱人签名,但钱是3万元、5万元、10万元零星取出,而村路沿施工承包人李某却说33万元李为正一次付清。而李某的同一时间段的银行存款,没有大笔资金存入的记录。

  检察官再次传李某到案。

  “你这路沿是2006年修的?”

  “是。”

  “已事隔2年多了,材料钱、工人工资咋办?”

  “我早就垫付清了。”

  “那李为正2年多后给你的33万元,你放到哪了、存起来没、钱是怎么花的。钱现在在哪?”

  “这……”

  在检察官“针对性”的一串发问下,李某崩溃了。

  “我没收过这33万元钱,是李为正在2008年6月中旬的一天找到我,只是简单说了,他要走账,让我再打一个33万元的收条,时间也按他的意思写。我那笔修村道沿的工程款2007年11月李为正和陈全民就给我了,也不是33万元,是30万元整。”

  李为正与陈全民联手“做局”已逐渐明朗了。

  2006年高望堆村进行村内道路水泥硬化并修建水泥路沿,李为正、陈全民在村两委会上表示,修建9800米水泥路沿的工程款不由村里承担,由李为正在外筹钱支付,经与航天基地、韦曲街办协商,2007年10月26日航天基地土地局同韦曲街办签订协议,约定为了加快航天基地建设,改进高望堆村的村容村貌以及减轻道路硬化中群众的负担,由航天基地土地局补助高望堆村村委会道路修建款及道路建设工作经费、征地协调费,共计85万元。李为正又以补偿土地附着物的名义,具体是赔偿虚报的许某、郑某苗圃的事由,将65万元从韦曲街办财务中心领出,30万元真实付给了村路沿工程承包人李某,其余的35万元被李为正、陈全民实际控制占有。

  “钱到底到哪去了!”

  李为正和陈全民极力为自己辩解。李为正说:许多钱是自己应得的征地协调费,即奖励款;陈全民说:自己拿的钱是李为正给的,他并不多嘴问来历。但两人承认:除了将极少部分钱发给其他村组干部外,合计将64.72万元共同装进了两人自己的腰包。

  就为套现“私分钱”

  名称:雪松。规格:6米以上。单价:700元。数量:160棵。总价:11万2000元。

  名称:白皮松。规格:2.5米以上。单价:1000元。数量:40棵。总价:4万元。

  ……

  这是以许某名义签订的苗圃赔偿协议书中的一小“段落”。随着侦查取证工作的持续深入,李为正和陈全民承认,他们编造土地附着物相关资料,就是为套现“私分钱”,而选择土地附着物赔偿形式,则是因为这类赔偿款可以直接打到个人账户上,“方便操作”。

  2007年7月,航天基地征用高望堆村400亩土地正在紧张地协商中,李为正和陈全民与大多数村干部认为征地协议价格低拒谈,终于“换”来了航天基地的“让步”,由航天基地土地局补助高望堆村村委会道路修建款、道路建设工作经费、征地协调费85万元。而要将这85万元中的大部分掌控在村委会两个“一把手”手中,必须要想其他办法。而这“点子”李为正早就想好了。

  2007年5月,辖区派出所在发放新印发的身份证时将邻村许某、郑某的身份证误交到了李为正的手上,这下终于派上用场了。李为正在土地附着物登记表上为许某制造出了一个九亩八分的“树园子”,套回赔偿金26.4万元。为郑某制造出了十五亩五分的更大一些的“树园子”,套回赔偿金38.6万元,合计达65万元。李为正和陈全民心知肚明,除了30万元要给承建村道沿的李某外,其余的35万元,可以任由他俩“支配”。2007年11月10日,李为正取出其中的37万元,和陈全民在长安区长安饭店将30万元作为修建村道沿工程款共同交给承包人李某,余款7万元首先被两人私分,李为正分得4万元、陈全民分得3万元;2007年11月12日,见相安无事,李为正又从中取了20万元,在长安区绿园饭店和陈全民私分,各得10万元;同年11月27日李为正再给陈全民5万元,由陈全民出面给其他村组干部以最高3000元、最低2000元发放奖励补助共计3.3万元,余款1.7万元陈全民又据为己有。李为正将侵吞的17万元公款中的10万元用于建房、7万元赌博输掉;陈全民将侵吞的14.7万元公款中的10万元用于购买挖掘机,做土方工程,再赚钱,3万元借给他人孳息,1.7万元用于家庭日常支出。

  2008年5月,航天基地拓宽韦大路需占用高望堆村原修建的部分水泥道路,按规划新命名为“飞天路”,经李为正代表村委会出马商谈,航天基地土地局准备给付村道路施工赔偿费65万元。眼看火候又到,事不宜迟,李为正在村民田某不知用途的情况下,借走田某的身份证,又让田某在浑然不知中当上了又一个10亩“树园子”的“园主”,从这65万元赔偿款中又套回33万元,如前文所述,分给了陈全民10万元,而自己将23万元大头“留用”。

  35亩种在“纸”上的苗圃,共计为李为正、陈全民带来了64万多元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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