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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青年报》报道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昨天以放火罪判处两名自焚未遂者。其中男子王某,因不满原工作单位的工伤赔偿,携汽油至单位办公楼自焚。女子查某因房客不肯搬离自己的门面房,而将汽油泼洒在店内,扬言自焚。以放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以放火罪,判处青年女子查某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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