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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学生耳光 教练再赔2.7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02:04  新京报

  ■ “教练扇学生耳光被索赔”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 通讯员 伊莉)16岁男生小浩(化名)在练习中长跑时,因未完成训练任务,被教练重重扇了一耳光,耳膜穿孔。小浩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将教练崔某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本报3月4日报道)。

  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崔某赔偿小浩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7万元。

  小浩一直在聚英俱乐部学习体育,崔某是小浩的教练。

  法院经审理了解到,去年4月7日,崔某因小浩没有完成训练任务而打了他一耳光,小浩被诊断为右耳外伤性耳膜穿孔。10天后,小浩的母亲向派出所报案。

  在派出所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小浩的母亲提请对崔某免于刑事立案,但保留民事起诉的权利,崔某则同意支付小浩免于刑事责任赔偿费10万元,双方签字确认了《撤案申请》。去年4月30日,小浩的母亲收到崔某支付的10万元赔偿款。

  今年年初,小浩的母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以小浩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崔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近5万元。庭审时,崔某代理人辩称,已支付的10万元赔偿款已包括了一切经济损失,故拒绝再予赔偿。

  法院判决认为,崔某作为教练,因训练原因对小浩实施侵害健康权的行为,理应对所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已支付的10万元系为取得原告谅解,由原告撤销刑事报案而支付的赔偿款,而不应包括民事赔偿的款项,且双方曾共同签字确认,小浩还可以就民事经济损失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核定小浩已支付的合理费用,和具体伤情,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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