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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工程拉下区农林局局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谭秋明 通讯员南检宣)日前,南沙区审理了一宗受贿案。被告原南沙区农林局局长陈小鹏,判有期徒刑4年,没收财产8万元。

  经查明,被告人陈小鹏于2004年至2005年间,在担任广州市番禺区万顷沙镇(现南沙区万顷沙镇) 镇长期间,先后三次收受了承建万顷沙镇政府发包的葵园酒店装修工程等项目的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荣发安装设计工程部经理陈卫福(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港币3万元、人民币20万元。

  2007年12月间,陈小鹏在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农林局局长期间,为行贿人陈卫福进行水产养殖等提供帮助,收受了陈卫福贿送的现金港币20万元。陈小鹏先后共4次收受行贿人陈卫福的贿赂款共计现金港币23万元、人民币20万元。

  2008年10月27日,被告人陈小鹏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退出现金人民币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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