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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一单位干部恶意透支13万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05:3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林辉煌

  本报讯 向5家银行申办了信用卡,全额透支13万余元,在被银行催讨后,还跑到外地藏匿。昨日,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了解到,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王某,原是石狮某事业单位的一名中层领导,目前已被刑拘。

  今年4月13日,农业银行石狮市支行向经侦大队报案称,今年45岁的石狮鸿山镇男子王某,从2008年5月开始,利用该行信用卡已恶意透支37967元,到当年12月已逾期3个月未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讨,对方拒不归还。

  警方调查后发现,王某同时还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办了信用卡,这4张卡已总计恶意透支超过10万元。5家银行在催讨时,王某起先还答应还款,并在催讨通知书上签字,到后来开始不接电话,直至更换手机号码,人也失踪了。

  据介绍,王某曾是石狮某事业单位的一名中层领导,而且干了20多年,后疑因经济问题被单位开除。在被开除前后,王某便办了这些信用卡,到ATM机直接套现,这些钱很可能是用于买“六合彩”,结果全亏掉了。

  5月7日,石狮警方发现王某在龙岩出现,赶赴当地成功将其抓捕归案。王某表示,透支的钱都拿去投资了。王某落网后,其家属已筹齐款项,替他将恶意透支的款项补上。

  办案民警表示,透支1万元以上,经银行催讨2次以上、逾期超3个月的,便可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持卡人的刑事责任;若在银行报警后而警方未立案前,持卡人在警方的动员下,能主动补交透支款项,可免受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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