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廖继红)在储蓄所任保安的敖亚林,得知同乡的信用卡可能是误领的,便骗来对方信用卡和身份证,将钱取走。经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9年11月16日下午3点左右,丰都县镇江镇观石滩村3组村民李某某,从银行误将同村2组同名同姓村民的信用卡取出后,因不识字也不会使用信用卡,找到了本城邮政储蓄所的保安敖亚林,叫其帮忙取钱。敖亚林在与李某某谈话中怀疑其卡内现金不是他的,但也未告诉李某某的卡内有10900元钱。
敖亚林帮李某某取出150元钱。这时,有个同乡人经过邮政储蓄所,敖亚林悄悄打听到观石滩村还有个与李某某同名同姓的人。敖亚林让李某某又把身份证和信用卡给他,说帮他查补贴款,一周后再来取。
李某某信以为真,就将该信用卡和身份证交给敖亚林。
等李某某离开邮政储蓄所后,敖亚林分六次将信用卡内现金10900元取出占为已有。2009年11月18日,观石滩村3组的李某某找到敖亚林,敖亚林便将已被取走10900元钱的信用卡和李某某的身份证交还给李某某,将李某某卡内取出的10900元现金中的6000元钱存入自己的银行卡,将其中的3000元现金借给他人使用。
案发后,敖亚林将所获赃款10900元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