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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洞山歌”申请注册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06:23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木洞山歌”

  申请注册商标

  本报讯 (记者 杨野 实习生 和冰)昨日,记者从巴南区工商局获悉,巴南区木洞镇文化服务中心申请的“木洞山歌”第41类文化娱乐活动等项目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商标局受理,这是继巴南区“接龙”吹打获得商标专用权后申请注册的又一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注册商标。

  按我国《商标法》规定,只有注册商标拥有商标专用权,经核准注册后即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从而可以更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防止被他人利用于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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