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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手机消费陷阱损失由谁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06:23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宋岩)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电信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短信诈骗、色情网站成了大家热议的焦点。

  “一个诈骗短信,可能让一个老实人多年的积蓄打水漂,这种情况,哪个来负责呢?”

  “一个色情网站,可能影响很多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这种情况,运营商该不该承担责任呢?”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电信条例草案时,有组成人员说,尽管法规中已经规定了一些“禁令”,比如禁止贩卖个人信息、禁止设置消费陷阱等等。“但还不够全面,我建议应该把短信诈骗、手机色情网站的监管等责任列入禁令中,并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

  “我是一名用户,由于运营商设置的消费陷阱,平白无故地多花了钱,按照法规,运营商可能要被罚款或者面临其他惩罚,但运营商被罚了,我的损失并没有挽回呀,我的利益也没有得到维护呀。”

  昨日,分组审议现场,一组成人员提出,在修订草案中,虽然增加了不少惩罚措施,但缺乏维护用户利益的条款。

  同时,主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比如发垃圾短信,发多少条算违规,是罚1万还是罚10万,这些都是主管部门说了算,这样也就会影响到操作环节。

  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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