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白雨)都说“朋友妻不可欺”,可偏偏有人打起了朋友妻的主意,并且还是同名同姓的好朋友。昨日,襄樊中院终审判决该男子犯强奸未遂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宜城市郑集镇某村有两名男子同叫“李平”(化名),两人是好朋友。
去年10月5日,小李平因为建了一个养鸭场,请大李平到他家里喝酒祝贺。当晚,大李平到小李平家喝酒后离开。次日凌晨,大李平趁小李平在鸭场值班,跑到小李平家中,欲强暴正在熟睡的小李平之妻王某。
王某在反抗中身体多处受伤。经奋力反抗脱身后到室外呼救,大李平仓惶而逃,强奸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