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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标价格诱你原价抢购 一家电连锁卖场涉嫌价格欺诈,被物价部门立案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07:04  大河网-大河报

  

虚标价格诱你原价抢购 一家电连锁卖场涉嫌价格欺诈,被物价部门立案调查
□首席记者张志立实习生常向军文图

  昨日,安阳市物价检查所执法人员在位于解放大道与红旗路交叉口东北角的一家国内知名家电连锁卖场执法时,初步查明:该卖场在部分液晶电视促销活动中,打出所谓的抢购价,其实就是产品原价。该卖场因其行为涉嫌价格欺诈,被物价部门立案调查。

  执法检查:卖场涉嫌虚构原价

  日前,安阳一消费者将电话打到安阳市物价检查所,对国内一知名家电连锁卖场搞的5周年店庆活动中,所标的活动抢购价提出质疑,认为原价是虚构价,抢购价才是真正的原价。

  5月12日,记者随安阳市物价检查所的执法人员来到该卖场调查。

  物价执法人员调取了该公司1月到3月的销售记录和发票等材料,初步查明,12款创维液晶电视机中有3个型号的产品存在虚构原价行为。比如,在宣传单上,创维47LED10液晶电视原价标为12999元,抢购价为10999元,其实其原价应该标为10999元;创维42LED10原价标为9999元,抢购价为8999元,其实原价应该标为8999元;创维47L03RF原价标为8999元,抢购价为6999元,其实原价应该为8000元。

  物价部门:卖场涉嫌欺骗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卖场的行为是虚构原价,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安阳市物价检查所社会监督科彭科长说,根据国家发改委解释,“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7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彭科长说,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执法人员对卖场的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目前,物价部门已正式立案调查。经查明,在该公司店庆期间,有一台创维42LED10电视已经以8990元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按照现查清的原价,出售的液晶电视也就是给消费者优惠了9元。执法人员已责令卖场对其涉嫌虚构原价行为进行纠正。

  卖场说法:厂家印刷的宣传单

  对于物价执法人员的说法,卖场行政方面负责人孙经理说,宣传单上的内容分为两页,其中一面是他们设计的广告内容,而另一面的液晶电视促销是创维电视方面设计的,整个宣传单的印刷,也是创维方面负责的,跟他们没有关系。他们已经将情况汇报到省公司,相关负责人正在和创维方面协调处理这一问题。

  安阳物价检查所的执法人员认为,宣传单是哪家印刷的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重要的是商品的销售地点在卖场,发票也是卖场开的,怎么能推说此事与卖场没有关系呢?即便退一步说,卖场起码也存在着对此事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

  “如果查证卖场在这一虚构原价行为中,属于故意炒作,将从重处罚。”彭科长说。

  物价执法人员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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