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红梅
5月10日,电视剧《手机》在北京、东方、浙江、深圳四家卫视联合播出,浙江卫视在“晚间7:35同步首播”的约定上打起擦边球,提前在下午时段连播了1~4集。面对随之而来的“恶性竞播”指责,该剧出品方和浙江卫视5月11日联合发出致歉信,称责任在播出方“没有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浙江卫视完全是按合约中的约定进行播出的。浙江卫视也于当日起将下午4集连播的《手机》换成了《惊天东方号》。
浙江卫视对这次有可能造成的“竞播风波”解释说,国家广电总局规定同一部剧一天播出不得超过6集,晚间黄金时段不得超过3集,签订的《手机》播出合同只表明“5月10日开播”,并未涉及播出时段和集数限制等具体条款,所以才做出了10日在下午时段4集连播的编排。目前经过调整,今日起四家卫视的播出时段仍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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