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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在基层派出所遭遇边缘化危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07:30  法制日报

  家庭暴力案件发生时,派出所往往是第一个被求助对象。但多数民警认为家庭暴力属于家庭纠纷,一般不会纳入立案程序。除此之外,反家暴多机构合作机制的组织也面临困难。将反家暴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加大对民警干预家庭暴力的培训力度,或许不失为突破当前反家暴工作瓶颈的一条路径

  法制日报记者 杜晓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 任雪

  “请大家就自己了解的情况,在纸上写下你所认为的当前警察干预家庭暴力面临的主要困难。”在新近召开的一场名为“警察干预家庭暴力培训”的研讨会上,举办方———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的工作人员向与会者提出了上述要求。

  记者思索片刻后,在纸上写下了“反家暴立法”几个字。

  当工作人员向与会者念到记者所写的纸条时,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五里河派出所所长鲁振伟举手打断说:“我不认为目前反家庭暴力方面的法律不够用。就全国范围来说,我们有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的法律;就我们当地的情况来说,辽宁省公安厅和妇联先后出台了《辽宁省处理家庭暴力工作规范》、《关于深化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决定》,这些规定已经比较全面了。”

  家庭暴力,是一种基于亲密关系之间的特殊的暴力形式,近年来日益受到社会关注。《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培训尽管是由反家暴网络这样的民间团体发起,但仍然会集了全国各地一线执法人员和各地警官培训学院的教师。

  两天的培训结束后,参与人员一致认为,当前反家暴的主要困难并不在立法层面,而是更多的集中在执法层面。未来反家暴工作推进的关键,在于提高执法者对于家庭暴力的认知程度以及处理家庭暴力的责任感和能动性。

  “下去走访时,遇到有群众反映家庭暴力问题,我就告诉他们,这个事归社区妇联管,去找社区妇联干部”

  一位妇女发现自己的丈夫经常带别的女人来家里,找丈夫理论却遭遇了家庭暴力。警察过来处理,最后得出了这样一个调解结果:丈夫承诺不再带别的女人来家里,妻子承诺不再干涉丈夫的私生活。

  “这样的调解结果,对施暴者来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还可以继续搞外遇,只要不在家里就行。而受暴者却不能再干预了。”反家暴网络的工作人员认为,这一真实的案例说明,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不能采取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办法。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长期以来,对于各种类型的家庭暴力,很多民警要么觉得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要么觉得是“内部矛盾内部解决”,总之是“剪不断理还乱”,这样的一种认识误区影响了反家暴工作的开展。

  五里河派出所36岁的社区民警曲波所管辖的区域是城乡接合部,随着城市的扩大和增容,曲波所管辖的社区成为务工人员散居的开放式社区,社会治安较为复杂。“居民素质相对较低,人员结构复杂,邻里关系纠纷多,家庭暴力现象也相对严重。”曲波说。

  “实事求是地讲,我以前对家庭暴力案件危害性的认识不是太深。在日常的人口管理和社会面的防控中,家庭暴力根本没有纳入我的视线。下去走访时,遇到有群众反映家庭暴力问题,我就告诉他们,这个事归社区妇联管,去找社区妇联干部。”曲波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在日常值班时,接到有关家庭暴力报警,曲波赶到现场后,往往会直接问被打的妇女:“你丈夫为什么打你”

  问明原因后,曲波就会告诉妇女“她错在哪里了”、“你丈夫能不打你吗”、“以后别再惹他了”……

  上述话语,被曲波称之为“多数民警习惯使用的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用语”。

  到目前为止,派出所对反家暴没有专门的考核条目及相应的分值。但这不是派出所的特征,所有政府机构都这样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除了认识程度外,作为家庭暴力的主要执法者,警察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在此次培训过程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派出所所长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当前派出所的工作重点都是自上而下安排的,有长期工作重点,也有阶段性的工作重点。公安派出所是管理准军事化、考核垂直化,派出所自身安排工作的空间弹性不大,如果反家暴工作不能上升为公安机关的共识,那么,这项工作在派出所就有被边缘化的风险,而被边缘化的工作开展起来效果自然不好。

  这位派出所所长曾在1万多起报警记录中筛选了91起家庭暴力案件,发现家庭暴力发生后,民警填写的案由惊人的相似:“家庭矛盾”、“家庭琐事”、“婚恋纠纷”、“感情纠纷”等。

  “派出所对这些矛盾都是按照一般家庭矛盾处理,没有纳入立案程序。”这位所长告诉记者,当前基层派出所在反家暴方面缺乏内在动力。

  “在社会习惯期望这方面,一般老百姓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并不期望公权力来干预。在现行法律要求方面,也不像公诉案件那样对警察作为的要求很高。由于此类案件一般是自诉案件,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当事人打官司也不是很积极。在绩效考评方面,到目前为止,派出所对反家暴没有专门的考核条目及相应的分值。但这不是派出所的特征,所有政府机构都这样。”这名派出所长说。

  “目前在反家暴多机构合作机制的组织上也有困难。”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分局云塘派出所所长查玉彬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派出所往往是第一个被求助对象。由于此类案件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地按一般案件进行处理,往往需要多机构合作。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多机构合作制涉及的部门广、层次多、协调难。”查玉彬说,反家庭暴力会涉及法院、检察院、民政、公安、教育、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还有工会、妇联等社团组织,甚至还包括银行等机构。这些单位在联动时,由谁来牵头组织更有效“基层民警在协调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一旦得不到解决,工作积极性就会遭到打击,进而放弃甚至抵触此类案件的处理。”查玉彬说。

  在查玉彬看来,处理家庭暴力案件,应当利用派出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加大多机构合作反家暴的工作力度。

  “派出所是当地党委政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如果将反家暴工作纳入派出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并进行考核,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牢牢掌握多机构合作的主动权,可以解决多机构合作机制在组织上和动力上的困难。”查玉彬认为,基层民警既是反家暴工作的针头,也是穿针引线的人。

  对于查玉彬的观点,一名妇联的工作人员表示赞同,“过去反家暴工作都是我们联络各部门,但我们也发现,警察说话比我们管用”。

  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和执法体系下,反家暴工作仍然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对警察进行培训

  在培训中,曲波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所在的社区正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曲波说,他对处理家庭暴力案件观念的变化,是在鲁振伟调到五里河派出所之后。作为中国法学会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学会的会员以及反家暴网络的成员,鲁振伟向他的下属详细讲解了他多年积淀的反家暴理论与实践经验。

  “听了鲁振伟的讲解后,我才明白,家庭暴力对社会、家庭的危害,也知道了处理家庭暴力的法律常识、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语言规范和工作要求。”曲波说。

  不少参加此次培训的基层民警认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和执法体系下,反家暴工作仍然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对警察进行培训。

  曲波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如果警察对干预家庭暴力案件认识不足,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作用就不够,工作措施就不能真正落实。所以,对警察进行干预家庭暴力培训尤为重要。

  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警察干预家庭暴力培训工作的中国反家暴网络前任执行主席荣维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培训的重点,首先是要明确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重要性。

  “对于这一点,过去在培训中经常会听到‘警察干预只是治标’、‘不要一味强调警察的作用’等观念和情绪。对此,应该更加强调警察的职能在干预家庭暴力中的不可替代性。”荣维毅说。

  此外,荣维毅认为,派出所所长们更关心实务。尽管近来的警察培训中重视了家暴出警各环节的实际操作,但很多警察仍然感觉没有解决具体困难。“这说明在培训中,警察干预家庭暴力的实际操作规范不只是把法定程序走一遍,而是要解决每一程序遇到的与家暴特殊性相关的问题,即法律法规与实际的结合”。

  荣维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法律依据不足,也是警察提出的频率较高的问题。“有些是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有些是不知道怎样运用法律,也有些是确实缺少法律,更多的则是因为观念有误区。因此,在培训中需要有专家指出各类法律的适用范围及法律的不足,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受训者讨论如何用足现有法律,如何依法专业地对待具有特殊性的家庭暴力问题和家庭暴力案件。”荣维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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