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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他人贷款一审被判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08:4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息烽县法院获悉,一男子伪造授权委托书并假冒他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一审被该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五万元。

  2007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张小兵利用投保人吴某等人的身份证及保单原件,伪造授权委托书,假冒他们的名义,向某保险公司申请贷款共计45500元,并据为己有。贷款到期后,因找不到张小兵,保险公司向警方报案。去年8月24日,张小兵在山西省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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