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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风声再起 上海楼市新细则即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11:3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5月13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1时08分报道,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市地方楼市调控细则的最大谜底将于近日揭晓。据了解,细则最快将于本月公布,而上海市针对住房保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继北京之后,上海的楼市新政策将引起楼市怎样的波澜?下面我们连线中央台记者柴华。

  主持人:最近传出的上海楼市新细则,特别是关于房产税的消息聚集了亿万人的眼球。这一细则对于房产税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记者:目前对于房产税的征收的消息仅仅限于对草案的传闻,有关部门并没有就此公开披露相关细节。相关部门也表示,目前这个细节还在紧锣密鼓的讨论之中,不排除最后还有局部调整的可能。而根据目前能够掌握的信息来看,上海日前召开了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讨论上海楼市调控的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的征收办法。有关人士透露为尽快实现对于住房保有环节征税,上海最终选定的方案是应用现有的房产税概念,以减少立法审批等等流程。

  根据现有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是经营性物业,因此上海方案把持有多套住房解释为经营行为。根据了解,已经形成的初步草案当中,家庭人均面积是判定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重要依据,如果符合这种征税条件,需要按照每年0.8%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计税的基础是评估价而不是成交价。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三口之家,如果到时候规定人均面积60平方米,超过这个面积再购买住房的话,就按年来征收房产税。对于已经出租的住房,按时缴纳房产税的购房者不考虑重复计税。

  主持人:在征税之后对于目前持有多套房屋的人可能产生怎样的影响?开发商又有怎样的问题?

  记者:根据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只是针对经营用房的征税,个人拥有的非经营用的房产是免纳房产税的。其中按照余值征收的,一般我们说的余值就是原来70%,税率1.2%按年征收,而按照租金收入的征税,房产税税率是月租金的12%。

  目前了解的消息是,新细则可能对实施之后新购的住房采用了征收的办法,在条例实施之前已经购买的住房只是作为统计基数计算,也就是说一个三口之家如果有四套100平米的房子政府不管,如果你再买肯定按照规定征收税。

  按照目前的细则来看,0.8%的税率按照评估价计算,如果你多买一套100万的房屋,每年需要交8000元,这还是比法律上规定的目前已经在进行的商业房产的1.2%要低。并且如果你把房屋出租出去的话,按照租屋的规定交税,交年租的12%。比如说房子一年租出去四万元,每年交税4800元。这样来看新政策不仅是从需求端打击了投资性的需求,而且更从市场供给方面有一定的给出,这势必会扩大二手市场供给,而二手市场供给增加的话,必然会传达到新房市场,使得新房价格下降。

  不过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由于房屋现值怎么评估,相关的征税标准认定比较困难,传说当中0.8%的标准也比业内之前估计的1%略低,因此实际上的调控效果可能是有限的,但是这将延长市场冷清期的时间,而在僵持的状态之下楼市下降的趋势可能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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