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山东法官索取“办案费”两年后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热辣头条

  不明真相的围观网友

  本报讯羊城晚报记者黄亮报道:昨日,张洪峰博客披露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院执行追回一笔款项后,法官向当事人索取“办案经费”1.9万元,整个过程被当事人当场秘拍并制成光盘,并于两年后寄回该名法官手中。事发后,该院领导亲自出马“善后”,连本带息赔付当事人2.2万元。此事件被曝光后引起媒体和网友的广泛关注,到目前为止,涉事法院尚未有人出面证实此事。

  索钱全过程被秘拍下来

  这篇名为“山东法官索要当事人黑钱视频曝光”的文章详细叙述了整件事情发生的经过,连事发后法院领导亲自善后的视频和图片也被一并贴出。在随后的采访中,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被法官索钱的陈女士是武汉某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两年前与沈阳某公司因一笔欠款起纠纷诉讼至法院,官司在沈阳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和二审皆判其胜诉。可是,与之诉讼的公司总部在山东,执行地随之移到山东,于是,沈阳市中院委托山东潍坊市坊子区法院代为执行判决,为陈女士追回货款70万元。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山东潍坊市坊子区法院执行法官陈本涛“先后两次以吃饭、住宿、油费等理由向陈女士及其代理人索要了办案经费共计约1.9万元,均没有开具凭证。”如果是正当的执行经费,必须由法院开具票据,没有开票则属违法。陈女士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当时追回70万元后,法官“要求我的代理人给数万元,才把70万元交给他”,双方后来一路讨价还价才定为1.5万元。整个索钱过程被秘拍下来,并于事后制成光盘。两年后,法官陈本涛突然收到秘拍光盘。

  双方意图私了但未谈拢

  这篇名为“山东法官索要当事人黑钱视频曝光”的文章还提到:收到秘拍光盘后,今年5月2日,坊子区法院执行庭庭长赵世国给陈女士打来电话,对法官陈本涛违法收取其1.9万元一事予于承认,并表示会在三日内退还该款。第三天,赵庭长再次致电陈女士,表示法院决定派人专程去武汉处理此事。

  5月6日,坊子区法院副院长兼纪检组组长黄良东、执行局局长郭振宇、执行庭庭长赵世国和法官陈本涛等4人来到武昌徐东闽都宾馆,与陈女士及其代理人见面。见面时,法院领导称陈本涛当时收钱并不是自己装进了私人腰包,而是给执行庭做了办案经费。

  事后,陈女士向羊城晚报记者提出自己的质疑,称:“此款如果归公,为何当时没有开具票据?”

  当天,法院提出“私了”的方法:参照1.9万元两年最高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法院连本带息共计2.2万元全数退还给陈女士。陈女士没有答应。她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除退还1.9万元以外,再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而且,赔偿协议须以法院名义签订。

  院方对此坚决不同意,强调赔偿款与法院不相干,法院不可能签这赔偿协议。双方最终没有谈拢。次日下午,陈女士收到赵庭长来电,后者称已把2.2万元划入其银行账户,其中1.9万是违法收取的款项,另外3000元是赔偿给陈女士的“利息”,至于陈女士要求5万元的赔偿费,法院认为“不合适”。

  为何两年后才杀“回马枪”

  为何两年前的事情,当时不向上级纪检部门反映?陈女士称,当时案件在法官手中,被要钱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至于为何没有向院纪检部门反映而是直接找当事法官,陈女士称,如果向院纪检部门反映,可能会导致法官受到严厉的处罚,自己也于心不忍,她只是希望能通过这件事,让当事法官有所警示,不再向当事人索要财物。

  可是,事件显然在向着违背陈氏初衷的方向发展,整个过程的视频录像在网站上曝光以后,预计牵涉到的人员更多,影响面更大。陈女士昨晚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自己迄今为止尚未看到网络曝光的内容。之前,其代理人曾向她打过招呼,称将会在网络上曝光整件事情的经过。

  该事件被曝光后,记者曾试图联系当事法官,然而后者的手机多次均无人接听。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