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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能调价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15:02  新民晚报

  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再次上调。这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就业者来说无疑是好事,但对那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也会带来一定压力。近日参加了一个关于物业费的研讨会,明显感觉到物业企业的忧虑。

  先辑录一组数字:上海自1993年开始实施最低工资标准以来,调整了18次,从最初的210元到今年的1120元,增幅逾5倍;从1997年至今,消费指数以年均3.5%的比率上涨,其中仅水费涨幅逾13倍;上海大多数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多年来几乎未动,每平方米均价商品房为1.10元,售后公房仅0.23元;上海企业为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险(即“四金”)占工资的43%,物业公司的人力成本占总支出比例的60%……

  面对劳动用工成本的急剧上升,物业公司单方面能做的也许只有内部挖潜、服务缩水和抛盘走人这三招。据有关方面的统计,由于入不敷出,本市已出现了几十个无人管理的楼盘,严重影响到了业主的生活。不能建立正常收费机制的后果,必然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两败俱伤。

  老百姓能认同水电煤的周期性调价,对家里钟点工、保姆的加薪要求多半也来者不拒,难道就真的不能接受“物业服务是一种商品、也需要按质论价”的市场理念吗?非也。关键在于从住房改革造就业主的那一刻起,我们始终没有意识到尊重业主自治权的重要性。买了房子公共部位被侵占,请了管家小区财务不公开,选举业委会结果被操控,享受同等服务收费却不同——一言以蔽之,在“我的物业我却做不了主”、还不得不辛苦维权的现实面前,别说让业主调价,能按原来的标准收到物业费就不错了。

  可喜的是,上海有一些小区已在探索行之有效的收费机制。而成功者的共同特征就是业主整体素质较高、有一个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有威信、有能力的业委会,合作的物业公司管理规范财务透明。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如何帮助业主与物业总结、健全、推广这种机制,是刻不容缓的课题。

  [本栏目内容上海电台在11时30分《990报刊文选》(中波990、调频93.4)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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