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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弋阳城管拍卖人行道摆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15:03  新民晚报

  人民日报 近日,江西省弋阳县城管大队在城区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划出100多个摊位,组织占道经营的摊贩竞价拍租,价高者得,得者发证算合法经营。最终,城管部门以“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的名义,收取了69家摊点的139390元竞价拍租资金。

  3月6日,弋阳县城管局在城区贴出《通知》,称将对城区所有临时占道经营摊点“定位定员”,要求摊主们在3月11日前到城管大队登记资料,在3月15日前往该大队拍租摊位,并交300元保证金。《通知》还附有“规划后的临时摊位图纸”。对于未拍租的摊点,城管部门将进行取缔并予以罚款。

  《通知》贴出后,城管大队开始大力清理城区摊点,要求城区的流动摊点和夜宵摊全部停止经营。

  3月12日—21日,城管大队在其会议室举行了多次摊位竞拍活动。摊位底价视地段、摊点类别而定,有的700元,有的1100元。

  李奕华夫妻去年花1.4万元在胜利路租了间门面,今年3月店铺门口马路就被划为30平方米左右的两块,底价都是1100元,“不参与竞价买下来,别人拍去了,自己家的小饭馆还怎么开呢?”无奈,夫妻俩买下了其中一块,花了1300元,“另一块叫价太高,就没要,好在也暂时没人拍走。凭什么门口的马路还要自己掏钱,参加拍租?”

  记者看到,摊主们提供的收费票据中,统一开具的是“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众多摊主反映,对这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很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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