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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万元赔偿补助今送到赵作海手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15:03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郑州今日电(记者 单纯刚) 今天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商丘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

  “杀害”同村人、在监狱服刑10多年的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近日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冤案浮出水面。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称之为“佘祥林”案的翻版。此后,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其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指示要安排好赵作海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省法院指导商丘中院抓紧作出对赵作海的国家赔偿决定。商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海萍等赶赴柘城县对赵作海进行慰问,为其送去亟需的生活必需品和慰问金,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为其盖新房,解决生活问题,并向赵作海及其亲属道歉,恳请谅解。同时,商丘中院向赵作海详细介绍了关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征求其对国家赔偿的意见。

  赵作海对法院开展的积极工作和诚恳态度表示满意,同意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不提出超出《国家赔偿法》范围以外的赔偿请求。

  5月12日,商丘中院作出商法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书,赔偿赵作海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共计65万元。

  今天上午,赵作海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宋海萍院长亲手交付的国家赔偿金及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人民币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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