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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首次对卖淫嫖娼现象提出“零容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16:03  国际在线

  

北京警方首次对卖淫嫖娼现象提出“零容忍”

  民警检查夜总会陪侍女在夜总会的工牌。 本版图片均由朝阳警方提供(除署名外)

  从4月11日至今,北京警方已经打掉149个卖淫嫖娼团伙,存在各种涉黄违法活动的“旺世豪门商务会馆、中天国际商务会馆、富金湾洗浴”以及 8号公馆夜总会、天伦王朝商务酒店东方都会歌厅等35家娱乐服务场所遭到查处,并被责令停业。

  记者从北京警方了解到,4月11日,市公安局展开了代号“4·11”的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截至今天,已经取缔招嫖发廊256家,1132名违法犯罪人员被处以刑事拘留或治安拘留。

  记者发现,此次行动中查处了大量高档娱乐场所。在这些场所中,不仅有专人望风,更有监控探头随时监视楼道,部分场所内还设有专用于逃跑的地下通道。落网的保安说,按经理的要求,如果发现警察,一定要通过对讲机提前报信。民警透露,这些场所或组织容留卖淫嫖娼,或有淫秽表演,或是存在“场所从业人员在场所内搭识客人后,外出从事卖淫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北京警方首次对卖淫嫖娼现象提出“零容忍”。警方表示,发现一伙,就会坚决打掉一伙,依法严肃处理一伙。对存在卖淫嫖娼违法问题的场所一律关停,没收非法所得并函告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涉嫌组织、介绍、容留人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对在出租房屋内查处存在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将追究出租房主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

  据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民警介绍,在北京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风险非常大,首次被抓获,即可被处以收容教育的处罚,一般为时半年。卖淫嫖娼人员如第二次被抓获,可被处以劳动教养。

  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专项行动中,警方将重点打击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协助组织者和团伙成员。同时,网络招嫖也将成为打击重点。警方同时希望市民能加强监督举报。 (记者安然 通讯员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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