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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看守所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治考核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3日19:52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宋维国)近日,省综治办等9个部门联合发文作出决定,将全省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从而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以保证看守所安全。

  根据中办、国办以及中央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9部委有关精神,甘肃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厅于4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将全省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加强对看守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实施意见》对各有关部门在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中所负有的具体职责和考评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将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并纳入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考核体系进行考评。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负有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监管工作责任制等职责。同时,人民检察院将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对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迁建、重建、新建的看守所将按规定履行相关建设程序;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费用将纳入各级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看守所医疗工作将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范围。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看守所发生安全问题,影响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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