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年轻妈妈打儿子路人制止惹祸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4日07:22  大河网-大河报

  □首席记者刘广超通讯员郝河庆

  “我管闲事惹下祸端,但一点也不后悔。”年过六旬的漯河市民张先生说,今后遇到这类事还要管到底。

  妈妈打儿子老汉去制止

  今年60多岁的张先生,家住漯河市区滨河路某家属院。5月10日晚10时20分许,老人行至家属院附近时,看到路边围了一群人,走近一看,一个年轻的妈妈正在打骂自己的儿子。

  “因为我儿子在外面和人打架了,我很生气,就打骂他教育孩子。没想到,这时过来一个老头,满身酒气,说我虐待孩子,上来就扭着我的胳膊不松手。”事后,这名妈妈在接受派出所民警询问时,非常生气地说,“我说是打自己的孩子,他说那也不行,使劲拉着我胳膊不松手。”

  “这名妈妈劈头盖脸,一直在打自己五六岁的儿子,很多人在围观却都敢怒不敢言。我看不下去了,才挤进去拉着她的胳膊制止。”昨日,张先生向记者回忆起那晚的一幕时说,这名妈妈被他拉住胳膊后更加暴跳如雷,由于担心她挣脱后对孩子下手更重,张先生不由得加大了力气。

  老汉被围攻民警来调解

  “你是不是吃饱了撑得慌!我们教育孩子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这样拉扯人!”等到张先生松手后,这名妈妈的丈夫和亲属纷纷赶来,全家人随后对他进行了围攻并大加指责。眼见事态要扩大,有人拨打了110报警。

  接警后,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老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所里询问情况。这名妈妈的家人,也尾随赶到派出所,称这名妈妈被拉伤了,要求张先生给看病并道歉。但警方却没有支持这名妈妈及其家人的要求。

  “张先生当时拉人拉得太实在了,这名妈妈的胳膊,被他拉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昨日,老街派出所所长唐辉告诉记者。随后,警方在经过调查询问之后,对此事进行了调解。

  打自己孩子也是违法的

  然而,次日上午,这名妈妈一家人不依不饶地来到派出所,见到办案民警仍要求张先生赔偿医药费。“教育孩子不能打骂,遇到好心人制止时,应该感谢其好意。”对此,办案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张先生实施的行为没有主观故意,客观上没有打人行为,对其制止妈妈打骂行为应当受到褒奖。但张先生在酒后劝解时拉胳膊用力过大,其制止措施值得商榷。”

  “教育孩子如果是打打屁股也就罢了,怎么劈头盖脸连头也打?发生这件事,我也感觉很委屈,但是我不后悔。”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后,遇到这样的事,我还会制止的!”

  “难道做母亲的,教育自己的孩子还违法吗?”针对这名妈妈的说法,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奇认为,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因此,无论父母是否出于好意,这种行为也构成违法,是不妥当的。

  来源: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