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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上诉称罚金过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0:52  城市晚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京华)因不服一审判决,日前黄光裕通过代理律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

  据悉,黄光裕上诉理由是:对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存在异议;对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单位行贿不予认可;对于内幕交易罪,黄光裕认为无罪,即使有罪也量刑过重;在罚金方面,黄光裕认为判决过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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