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据新华社电(记者李京华)因不服一审判决,日前黄光裕通过代理律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
据悉,黄光裕上诉理由是:对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两项罪名的定性存在异议;对一审法院认定的鹏润公司单位行贿不予认可;对于内幕交易罪,黄光裕认为无罪,即使有罪也量刑过重;在罚金方面,黄光裕认为判决过重等。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