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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凤君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据新华社天津5月28日电 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28日对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米凤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2月至2008年2月,米凤君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8万余元。案发后,大部分赃款赃物已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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