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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为何引起市委书记关注?

  “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中,把社会矛盾化解作为主要工作目标,抓住重点和关键,取得了良好效果。向市检察院主动服务于农村‘四大基础工程’表示感谢。”日前,记者在四川省邛崃市检察院采访时,看到了该市市委书记郑和平的一段批示。到底是什么案子引起了市委书记的关注?

  普通刑事案件不普通

  今年3月19日,邛崃市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胥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件。移交案件时,承办警官苦恼地说了一句话:“这个案件证据不好取,村民抵触情绪很大。”

  胥某是邛崃市道佐乡寨沟村13组的村民。2009年12月14日他带领同组村民10多人,采用砍、锯等方式将郭某承包经营山地上的巨桉树苗695株和已生长10年以上的204株桦树砍伐毁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00余元。

  该院在审查案件事实的同时,对引发案件的原因也进行了调查。原来,该案案发地段面积约15亩,上世纪80年代属于公社茶园的范围,当时道佐乡将公社茶园承包给郭某。2002年承包到期时,乡政府把公社茶园的大部分土地返给了各组,唯独这块15亩的地因在15组、13组间有争议,一直没有落实。2003年,乡政府认为该地属于13组,15组村民得知后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以乡政府无权处置土地权属纠纷为由撤销了乡政府的决定。为使土地不撂荒,郭某一直对这块土地上的树木进行管理。2009年,郭某承包了含这块争议土地在内的村级茶园。

  但是,两组间的争地纠纷依然没有解决,两组村民为此地块争执不休,多次聚众上山砍树破坏,郭某因此财产受损。郭某四处反映。2009年12月案发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组带头砍树的胥某被刑事拘留后,13组、15组矛盾激化,对立情绪增加,因而消极对待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工作。

  检察官介入矛盾化解

  了解情况后,邛崃市检察院立即决定由侦查监督、控申、民行等部门干警组成的“检察社会矛盾调解小组”来化解这个多年的权属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以维护一方社会稳定。

  “检察社会矛盾调解小组”在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的基础上,与道佐乡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共同研究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他们在三天内先后五次深入到事发村组,与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等开会;他们放弃周末休息时间,甚至利用村民们劳作之余的晚上,加班加点地与村民进行沟通,听取村民意见;他们以案释法,对村民进行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让村民认识到过激行为不仅不利于矛盾的处理,反而会激化矛盾。

  最终,两组村民自愿达成了平均分配此地的协议。今年3月24日,两组村民对协议进行了公证,并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对茶园丈量划界。在调解过程中,两组村民还纷纷向检察院表示,希望能对胥某从宽从轻处理。

  从宽不捕嫌疑人

  与此同时,案件办理也在顺利进行中。该院认为,此案属于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嫌疑人的行为虽然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但其有自首情节,能认罪悔过,并向本组的父老乡亲写了一封书信,积极促进纠纷的化解;同时,嫌疑人详细讲述了本组的一些具体情况,为调解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说理教育工作提供了依据;此外,13组村民以承包费1万余元折抵赔偿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据此,该院对胥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后来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成都市人大代表喻俊林认为,邛崃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不是机械执法、就案办案,而是主动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开展以案释法、心理疏导等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调处社会矛盾,收到了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稳定的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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