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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未婚生子 抚养权难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1:58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武新)昨天,记者从丰台法院获悉,80后因为孩子问题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情况逐渐增加,其中未婚同居生子前来确认抚养权的案件比较多。

  据丰台法院统计,近两年审理涉及80后离婚后孩子抚养、探望权问题案件有58件。丰台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王建中法官说,80后因为孩子问题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情况越来越多,其中未婚同居生子前来确认抚养权的案子比较多。

  王法官介绍说,80后未婚同居生子的案件中,因为没有履行结婚手续,在进行抚养权确认的时候就比较复杂。王法官审理过此类案件,就是两个人同居生育一个孩子,但是孩子的母亲找不到,身份信息也没有,导致法院只能驳回孩子父亲要求抚养孩子的诉求。一般来说,北京的父亲和外地的母亲同居,都是北京的父亲愿意抚养孩子,但是因为一些政策问题,孩子的户口非常难上。在有些案件中,有些孩子的父母和孩子做亲子鉴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男方会要求女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80后在选择离婚时,没有在意孩子的感受。 在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方面,有些人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费特别计较,往往无法协商,而就抚养费问题走上法庭。

  王法官分析说,有一部分是因为经济原因,另外一部分是认为抚养费不是给孩子的,是给对方的,双方矛盾很深。实际上,虽然抚养费是给孩子花,但是因为孩子还小,所以只能是把钱给抚养孩子的一方。王法官说,应该相信80后还是会把钱都花在孩子身上的。司法实践中,80后离婚案件中,十岁以下的孩子比较多,最小的有的仅仅几个月大,这些年轻父母在孩子的问题上达成和解是比较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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