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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 北大副教授伤岳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9日02:26  新京报

  

家庭纠纷北大副教授伤岳父
昨天,北京大学副教授曾某,因发生口角后将岳父推倒致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海淀法院受审。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昨天上午,北京大学副教授曾某因推搡致其岳父多处骨折,涉嫌故意伤害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检方 打岳父涉嫌故意伤害

  检方指控,2008年9月18日,曾某因琐事,与岳父李先生发生口角,并将其推倒,李多处骨折,为轻伤。曾某涉嫌故意伤害。

  检方出示证言显示,李先生报案称,当天李在家做饭,锅盖掉地上,受到曾某辱骂。曾某拿菜刀架在李的脖子上,并将其推倒。但后来,得知曾某如被判刑,会影响外孙,李先生表示不再追究曾某的刑责。

  被告人 曾诉妻子犯遗弃罪

  昨天庭审时,曾某对法官说:“我可以不认罪吗?”得到“可以”的答复。

  “我不认可。”曾某说,他家的矛盾时间很长。自己患肠癌,岳父劝妻子和自己离婚。患病期间,妻子没有服侍自己,曾某还曾起诉妻子犯有遗弃罪。

  律师 过失不应认定犯罪

  曾某的律师说,曾某没有伤害李先生的故意,是过失致伤,不应认定为犯罪。。

  最后陈述时,曾某说,事情发生在家里,对社会影响不大,如果判他犯罪,自己可能失业。“不能一棒子把我打死,他们家多次表示原谅我了,我还有孩子。”曾某最后对法官说。

  此案未当庭宣判。

  ■ 追访

  单位“求情信” 希望检方撤诉

  在昨天的庭审后,曾某流着泪,向记者读了领导写给检方的信。曾某的领导在信里表示,清官难断家务事,过错不完全在曾某,事情有长期的家庭矛盾。曾的领导认为,曾某撤回了对其妻遗弃罪的起诉,曾某和年过8旬的父母多次向被害人道歉,承认错误,曾某还赔偿了岳父4万元。希望检方撤诉。

  ■ 说法

  应建立案件撤回制度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海舰说,亲人间的轻微犯罪,从情理上看,不追究可以使家庭和睦,追究甚至会加深家庭矛盾。但是,被告人侵犯的不仅是亲人,而是包括亲人在内的社会利益,所以,是否追究刑责不是亲人说了算的。

  徐海舰认为,从我国的司法程序上讲,司法机关一旦介入,一般会认定有罪。检方撤回起诉案件后,可能会导致国家赔偿,甚至被认为办了错案。中国还没有比较好的案件撤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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