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陈延河(正厅级)涉嫌贪污数额接近100万元,已查实20万元;查实陈延河涉嫌受贿数额200余万元。据省检察院介绍,陈延河在担任济南市总工会主席期间,在济南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改扩建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操作,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钱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的形式,贪污济南市总工会公款数额特别巨大。
■济南市政协原副主席刘子栋(正厅级)担任济南市中心医院院长、济南友谊血液净化中心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 医疗器械购置、基建工程、 人事安排等环节收受贿赂、 贪污、 挪用公款。 现已查实,其贪污20万元,挪用公款20余万元,收受贿赂100余万元。
■菏泽市政协原副主席朱效明(副厅级)涉嫌受贿案等……
要闻·2 版